建设工程交叉项目,不仅是公路跨铁路这一种情形。凡涉及不同建设工程类别相交、相邻或相互影响的,均存在跨行业协调与管理问题。由于各行业在管理体系、技术标准、计价规则等方面存在差异,加之对其他行业规定缺乏了解,易发分歧。如,
Ø 公路跨铁路
公路与铁路交叉,涉及铁路部门的安全管理、天窗作业、运输协调等特殊要求;
Ø 涉水涉航工程
跨越或穿越河道、航道,需满足水利、港航部门的防洪评价、通航条件等规定;
Ø 交通运输工程跨市政管线
高速公路、城市道路与供电、供气、供油、供热、供水、排水、通信等管线交叉,涉及权属单位的审批程序、保护方案及迁改费用等。
类似问题普遍存在于各类工程交叉项目中。《尺度•众为》仅围绕公路跨铁路这一典型情形展开探讨,公路有公路的编办,铁路有铁路的定额——两个体系、两种惯例同时作用于一个项目,分歧在所难免。从前期立项到竣工结算,代建管理费怎么算、协调服务费取多少、安全配合费按什么周期计——每个环节都可能成为争议的引爆点。以下梳理公路跨铁路项目中高频出现的十个造价争议类型。
分歧一:代建管理费,按什么标准计?
涉铁工程通常由铁路部门认可的单位代建。围绕代建管理费的取费标准,存在不同理解。有的参照国家、地方政府或国铁集团相关规定,有的主张按涉铁工程建安费的一定比例计取。
争议的根源在于,不同文件规定的口径和适用范围不一致。将上限理解为“标准”,还是理解为“天花板”,成为费用测算的焦点。有的规定代管服务费“原则上不得高于2%”,也有的地方按建安费总额的3%—5%计取,具体比例由双方协商确定。“原则上不高于”不等于“应取”——具体取值是否应考虑工程复杂程度、管理难度、铁路线路等级等因素,尚未形成统一判定标准。
分歧二:涉铁专项协调服务费,取费如何把握?
涉铁工程涉及方案审查、施工许可办理、施工安全配合协议签订、施工计划申请等一系列协调工作。有的地方涉铁管理办法给出了“不超过一定比例”的上限。
但“不超过”不等于“应取上限”——具体取值是否应考虑工作内容、工作量投入、项目特点及风险分担等因素,目前缺乏明确的判定标准。有的地方已明确,施工过程协调服务费由业主单位与代建单位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协商确定。
分歧三:施工安全配合费,以什么为计费周期?
跨铁路施工,工务、车务、供电、通信、信号等部门常需派专人配合。争议在于“各配合部门均按设计工期全程计费,还是按实际影响时段分段计费”?
从实际施工来看,不同配合单位的介入时段差异较大——某些部门仅需在特定工序节点配合,而非全程到场。“全程配合”计费与“按实际配合周期”分段计费,二者差异显著,是结算中的常见争议。
分歧四:运输损失补偿费,如何界定补偿情形?
铁路运输损失补偿费的争议,通常集中在两个层面:一是哪些情形应当补偿,是否只要施工就必然产生运输损失;二是补偿时长如何确定。
从制度设计看,补偿的触发条件应是施工对正常运输产生了实质性干扰。有的规定运输损失补偿费根据客货综合补偿单价及换算损失小时计算确定——只有“中断行车”或“限速”才需要补偿,而不是所有天窗点都有损失。
分歧五:“一机一防护”费,单独列支还是统筹考虑?
涉铁施工中,机械作业配备专职防护人员是铁路方面的安全管理要求。一种看法认为,这笔费用应单独列支;另一种看法则认为,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费已按建安费计提了一定比例,应统筹覆盖。
关键分歧在于,公路安全生产费的计提范围和标准是否已涵盖涉铁专项安全要求。考虑到两者在防护标准、人员配置、监管要求等方面存在差异,区分“常规安全措施”与“涉铁专项防护措施”可能是更为审慎的处理方式。
分歧六:铁路视频监控费,如何区分列支范围?
涉铁工程通常要求视频监控覆盖施工现场并满足铁路相关安全要求,设备数量和标准往往超过普通公路的信息化配置。争议焦点在于,该项费用是全额单独列支,还是纳入安全生产费或信息化费统筹安排。
一种处理思路是区分“基础监控配置”(按公路标准列支)与“涉铁专项增配”(因铁路特殊要求产生的增量部分单独计列),避免重复计费也避免覆盖不足。
分歧七:营业线封锁(天窗)施工增加费,计不计?
铁路概预算体系设有营业线封锁施工增加费科目,而公路预算体系中无对应科目。当公路项目跨铁路施工时,是否应参照铁路体系计取该项费用,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不同做法。
项目主体虽是公路,但施工受铁路营业线限制——天窗点施工导致效率降低、成本增加是客观事实。在公路体系无对应科目、铁路体系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如何合理衔接两个体系,是争议的关键。
分歧八:行车干扰降效费,以何为依据计算?
铁路和公路概预算体系均设有行车干扰降效科目,但计算口径不同——有的以工天为基数,有的以产值为基数。涉铁工程在套用时,常面临“用哪个体系、按什么口径”的选择困难。
公路与铁路在工程费用组成上基本一致,但计算基数及取费存在一定差异。如果两种口径计算的结果差异较小,争议或许可以通过协商弥合;如果差异较大,则需要回归到“实际降效程度”这一事实层面,以现场记录和实测数据为依据进行核定。
分歧九:特殊结构施工监控费,常规与专项如何界定?
以跨铁路特殊结构桥梁为例,其施工监控涉及多项专项内容,远超常规施工测量的范围。争议在于,监控费是否已包含在施工辅助费中,还是应作为专项费用单独计列?
一种合理区分思路是,施工辅助费涵盖的是常规施工测量。若监控内容超出常规测量范围,且为特殊结构的安全施工所必需,则超出部分可作为专项费用单独计列。关键是将“含了什么、差了什么”逐一列出,避免笼统判断。
分歧十:监理费,以哪个文件为导向?
涉铁工程监理费取费标准的争议,通常源于不同文件适用范围的交叉。有的文件侧重铁路工程,有的适用于公路项目——涉铁工程恰恰处于“两套体系”的交汇地带。
一种解决方案是,以项目主体属性所对应的取费标准为基础,再根据涉铁部分的实际难度和风险,在合理范围内进行系数调整,取两套标准的公约数。解决思路,找到公约数。
十个分歧,归纳起来是三类共性问题
第一类是标准冲突
公路有公路的定额,铁路有铁路的体系。两个体系同时作用于一个项目,冲突不可避免。解决思路不是“选边站”,而是找到两个标准的“公约数”——既符合公路项目的主体属性,又不突破铁路的管理要求。
第二类是口径模糊
“上限”被当作“标准”“惯例”被当作“依据”。解决思路是回归合同约定和规范本义,以实际发生为依据,以数据为支撑,而不是依赖“惯例”。
第三类是边界不清
专项措施与常规措施、铁路要求与公路要求之间的边界需要厘清。解决思路是把每一笔费用拆开,说清楚“含了什么、差了什么、为什么差”。
公路跨铁路造价的“坑”,不是行业陷阱,而是信息盲区和标准断层。把体系理清、把概念说透、把数据对齐——十个分歧,十个解法。
《尺度·众为》众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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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改编自真实项目咨询实践,所有数据均已脱敏。涉铁造价咨询,找众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