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3-05-10
阅读量:
来源: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

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策部署,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清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



一、对21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附件1)。

二、对10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附件2)。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3年4月28日


附件1: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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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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